各分工会: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发广大教职工立足岗位做贡献的热情,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构建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壮丽70载,奋进新时代”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壮丽70载,奋进新时代
二、参赛人员
在职教职工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工会
承办单位:音乐舞蹈学院
四、比赛办法
(一)参赛曲目:
规定曲目:《我和我的祖国》
自选曲目: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歌曲目录》中选取一首,具体曲目见附件2。
(二)参赛方式:
1.参赛代表队分组情况见附件3,参赛者须为在职教职工,合唱队队形整齐、新颖,精神面貌好。音乐舞蹈学院不参加比赛环节,只作为表演团体。
2.合唱比赛可采用钢琴、电子琴、手风琴、电子伴奏,伴奏人员请各单位自行安排,但须为学校教职工。表演形式不限,可多样化(齐唱、重唱、轮唱、领唱等)。
3.每个参赛队参赛人数为30-60人,参赛人数均不包含领唱、指挥、钢琴伴奏。
4.各参赛队参赛报名表(附件1)请于6月30日17:00前交至校工会(实验中心40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1297882526@qq.com,联系电话56150027,联系人:徐波波。
(三)比赛地点、时间:
1.地点:音乐厅。
2.时间:2019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分细则
(一)评判标准
1.声音统一、音质纯净、吐字清晰,音准、节奏正确。5分
2.歌曲内容和时代风格把握准确。 1分
3.歌曲艺术处理较好,指挥伴奏效果好。 1分
4.声部层次清晰、丰满,合唱艺术表现力较好。 2分
5.精神饱满,服装统一,台风良好,队形美观。 0.5分
6.部门领导参赛。 0.5分
(二)评分办法
1.评分采取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该合唱团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公布小数点后两位,工作人员保留小数点后面4位数备查。
2.比赛采用现场打分,不逐个亮分,只宣布平均得分的办法进行。
3.比赛成绩以各参赛队的最后得分为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六、奖励办法
比赛设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四个、优秀组织奖一个。
七、相关要求
1.各参赛队合唱、指挥及领唱必须是本单位在册教职工,伴奏人员在本校师生中产生或用伴奏带,不允许借用校外人员参赛。
2.各参赛队在比赛中应上下场迅速,不得无故拖延,影响比赛进程者要酌情扣分,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3.各参赛队按抽签顺序提前在后台准备。
4.各参赛队如对比赛分数有异议,须在结果公布10分钟内提出,不得在现场喧哗,逾期不予受理。
5.比赛本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重在参与,倡导节俭,不攀比,不浪费,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八、其他
合唱比赛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郑州科技学院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合唱比赛参赛报名表》
2.《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歌曲目录》
3.《合唱比赛参赛队分组情况》